起重机械常规维修保养制度
作者: 本站 来源: 本站 时间:2015年12月14日
起重机械常规维修保养制度
1、起重机械常规维修保养是保障特种设备正常运行、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2、动力队对起重机械应定时负责常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3、动力队提出和制件设备的备件,并备有足够的数量;
4、动力队职工应努力钻研科技知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使起重机械使用达到高效、节能;
5、动力队职工应努力节约原材料和辅料,降低消耗,并负责起重机械的防锈、防腐和保养工作;
6、动力队保养人员要学习新技术,钻研新工艺,负责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转;
7、动力队保养人员做好对起重机械的常规检查和维修记录,提出大修和小修的项目和内容,提高设备的效率;
8、动力队保养人员做好设备检修的清洁工作,做到维修、保养结束后现场无杂物、无油,搞好文明生产。
起重机常规检查制度
由于起重机的部件较多,针对各个部件的不同技术特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将检查的周期分为周、月、年,各个周期的具体内容如下:
1、每周检查与维护
每周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如下:
1)检查卷筒和滑 轮上的钢丝绳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压板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双螺母防松装置。
2)检查起升机构的联轴器密封盖上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短缺。
3)检查制动器上的螺母、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松动,杠杆及弹簧无裂纹,制动轮上的销钉螺栓及缓冲垫圈是否松动、齐全;制动器是否制动可靠。起重机安全监控:15090389860制动器打开时制动瓦块的开度应小于1.0mm且与制动轮的两边距离间隙应相等,各轴销不得有卡死现象。
4)检查安全保护开关和限位开关是否定位准确、工作灵活可靠,特别是上升限位是否可靠。
5)检查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
6)检查所有润滑部位的润滑状况是否良好。
7)检查轨道上是否有阻碍桥机运行的异物。
2、每月检查与维护
每月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除了包括每周的内容外还有:
1)检查制动器瓦块衬垫的磨损量不应超过2mm,衬垫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不得小于70%;检查各销轴安装固定的状况及磨损和润滑状况,各销轴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直径的5%,小轴和心轴的磨损量不应大于原直径的5%及椭圆度小于0.5mm。
2)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是否有断丝等现象,检查钢丝绳的润滑状况。
3)检查吊钩是否有裂纹,其危险截面的磨损是否超过原厚度的5%;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钩组上的各个零件是否完整可靠。吊钩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4)检查平衡滑轮处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对滑轮及滑轮轴进行润滑。
5)检查滑轮状况,看其是否灵活,有无破损、裂纹,特别注意定滑轮轴的磨损情况。
6)检查制动轮,其工作表面凹凸不平度不应超过1.5mm,制动轮不应有裂纹,其径向圆跳动应小于0.3mm。
7)检查连轴器,其上键和键槽不应损坏、松动;两联轴器之间的传动轴轴向串动量应在2——7mm。
8)检查所有的螺栓是否松动与短缺现象。
9)检查电动机、减速器等底座的螺栓紧固情况,并逐个紧固。
10)检查减速器的润滑状况,其油位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渗油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渗漏。
11)对齿轮进行润滑。
12)检查大小车的运行状况,不应产生啃轨、三个支点、启动和停止时扭摆等现象。检查车轮的轮缘和踏面的磨损情况,轮缘厚度磨损情况不应超过原厚度的50%,车轮踏面磨损情况不应超过车轮原直径的3%。
13)检查大车轨道情况,看其螺栓是否松动、短缺,压板是否固定在轨道上,轨道有无裂纹和断裂;两根轨道接头处的间隙是否为1——2mm(夏季)或3——5mm(冬季),接头上下、左右错位是否超过1mm。
14)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其上污垢。
3、每年检查与维护
每年维护与检查一次,除了包括月检查内容外还应有:
1)检查主梁的变形情况。检查小车轨道的情况。空载时主梁下扰不应超过其跨度的1/2000;主梁向内水平旁弯不得超过测量长度的1/1500;小车的轨道不应产生卡轨现象,轨道顶面和侧面磨损(单面)量均不得超过3mm。
2)检查卷筒情况,卷筒壁磨损不应超过原壁厚的20%,绳槽凸峰不应变尖。
3)拧紧起重机上所有连接螺栓和紧固螺栓。
4)检查所有减速器的齿轮啮合和磨损情况,齿面点蚀损坏不应超过啮合面的30%,且深度不超过原齿厚度的10%(固定弦齿厚);齿轮的齿厚磨损量与原齿厚的百分比不得超过15%——25%;检查轴承的状态;更换润滑油。
5)检查大、小车轮状况,对车轮轴承进行润滑,消除啃轨现象。
6)检查主梁、端梁各主要焊缝是否有开焊、锈蚀现象,锈蚀不应超过原板厚的10%,各主要受力部件是否有疲劳裂纹;各种护栏、支架是否完整无缺;检查主梁、端梁螺栓并紧固一遍。
起重机定期报检制度
1、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起重机械管理档案保存。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后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